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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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清理目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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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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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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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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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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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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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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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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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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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的最高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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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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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审批
部门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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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审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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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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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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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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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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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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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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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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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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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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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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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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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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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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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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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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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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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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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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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无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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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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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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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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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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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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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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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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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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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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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无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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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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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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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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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2、《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月19日颁布)第二十一条:“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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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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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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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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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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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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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无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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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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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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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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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09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实施机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2、《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6号)第六条:“申请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物业管理机构或承担物业管理职能的单位主管部门向社区所在地县级或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如需接收转播维修电视节目的,须遵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条)的规定申办《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3、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已经、申请材料一并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4、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或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上报的申请审核材料后,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做出审批决定。”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13]246号)第68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原实施机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承接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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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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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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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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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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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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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网络公司统一管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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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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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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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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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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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2、《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令第2号)第七条第二款:“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限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共用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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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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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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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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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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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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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网络公司统一管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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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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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及联系电话:王玉红 1595392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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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报内容若涉及密级事项,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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