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0〕6号)和《关于选拔培养全市乡土艺术人才的实施意见》(临文广新字〔2013〕21号)规定,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经市乡土艺术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第二届临沂市乡土艺术人选解自国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解自国:男,临沭县青云镇人,现为临沭县鲁美达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向临沭县文广新局反映(电话:0539—6211648),也可以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乡土艺术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限:2016年12月20日-12月28日(不含双休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39-6211648(临沭县文广新局)
0539-8726725(市乡土艺术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传 真:0539-8188518
临沂市乡土艺术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