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蝴蝶》是流传于临沭县李界前村的民间传统舞蹈,距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现今主要在山东省临沭县青云镇李界前等村传承。
据史料记载,《扑蝴蝶》的项目最早出现在南宋江浙地区,是南宋节庆社火中常见的民间舞蹈之一。清朝后期,《扑蝴蝶》在李界前村得到世代传承,经久不衰。在烽火硝烟的战争岁月里,《扑蝴蝶》对于老区的红色战争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1945年冬,为了组织发动群众抗日救国,在临沭县第九区地下区委书记芦中卫同志的支持下,当时的代表艺人王西伦和王洪谦组建了新一期的扑蝴蝶秧歌队,并在演出中加入了狮子、快板节目,经常在村里及附近村镇表演,精彩纷呈,提高了当地《扑蝴蝶》的知名度并组建了民兵连和儿童团,大大提高了军民战斗力。四十年代,李界前村组织蝴蝶秧歌队去蛟龙湾慰问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二旅六团,在军民联欢晚会上,老六团的指战员对精彩的蝴蝶舞给予很高的评价和热烈的掌声。全国解放后,本村党支部通过发动群众组建舞蹈队,积极宣传毛泽东思想,鼓励群众多卖余粮支援国家建设,《扑蝴蝶》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推动“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动员参军”、“交送公粮支援前线”等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李界前村《扑蝴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经常参加县、乡组织的巡回演出,并多次在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其技艺和演出水平也迈上了更高的台阶。
《扑蝴蝶》不仅有着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而且有极高的社会价值。艺术价值。《扑蝴蝶》表现形式变化多端,仅舞花就有12种之多,舞蹈动作既夸张又逼真,使观众有一种亲临其境之感;社会价值。《扑蝴蝶》多在节庆日演出,不仅活跃了山区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增进了相邻之间的友谊,同时为山区青年男女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社交机会;学术价值。作为民间舞蹈,《扑蝴蝶》让我们看到了群众在文化活动中的创造性,艺术只有紧扣时代脉搏才具有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扑蝴蝶》因充分体现了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创作原则而在舞蹈界流传至今,对于研究历代民间舞蹈的特征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该舞蹈气氛热烈欢快,群众参与性强,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群众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文化风气的侵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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