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将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精湛技艺传承下去,使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8号)、鲁政办发[2006]94号的精神和《临沂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办法》和《关于申报临沂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的通知》要求,县文广新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第三批临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工作。
我局专门组织非遗工作组深入农村,针对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个项目的相关传承人展开一系列的调查采访和拍摄工作。重点推荐那些技艺突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能培养后继人才的代表性传承人,并组织了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细致的评议。此次共确定市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6人,分别为:传统舞蹈《扑蝴蝶》的传承人李善年、《打花棍》的传承人凌宗巧(女)、传统音乐《小桃红》的传承人王庆寿、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柳编》的传承人王朝学、传统手工技艺《沂蒙老区酒传统酿造》的传承人张贵选,民间文学《苍马山的传说》的传承人李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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